重要通知
凭据《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2020〕 7号)》文件划定养老、失业、工伤 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将于2020年12月底终止请相关单元实时做好资金准备以免发生滞纳金并影响权益记载;同时 中小微企业(包罗以单元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养老、失业、工伤 三项社会保险费 单元缴费部门免征政策也将于2020年12月底终止请您实时做好全额社会保险费扣费准备。
泉源:大兴社保中心
提醒:社保中心将于明天下午就该业务举行线上解读答疑敬请关注后续直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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